三孚新科:预计2022年全年亏损6400.00万至5400.00万 净利润同比下降220.55%至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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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A股上市公司三孚新科(688359)发布全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1-12月业绩预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0.00万--5400.00万,净利润同比下降220.55%至201.71%,预计营业收入为4.20亿元。
公司基于以下原因作出上述预测: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00万元至-6,4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至-6,3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业绩与公司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差约-2,356万元至-3,3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差-1,924万元至-2,924万元。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2,000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约为5,800万元,主要为原材料、代采部分辅料的贸易类销售收入。
由于公司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判断出现偏差,对本期开展的贸易类电解铜、PCB客户配套铜材等的销售采取总额法核算,具体合同条款体现为:产品交付前,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公司)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客户)承担。上述销售公司原理解此类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系通过合同契约形式进行控制,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同时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因此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对营业收入采取总额法确认。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展开,并与会计师进行充分地沟通,上述销售业务系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采购后通过贸易业务方式进行销售、相关商品物流由供应商直接发货或客户到供应商自提方式进行,不符合收入准则有关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按收入准则对该类贸易收入应采取净额法进行确认,该调整导致公司业绩预告中的本期营业收入额出现调减。
由于公司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时对上述贸易类业务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理解不准确,导致预计公司达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2年营业收入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经与年度审计会计师沟通,对营业收入适用准则内容不当之处进行了修正,相应调减收入后,导致公司2022年相关股权激励计划中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因此需冲回前期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约3,500万元,从而导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应调整。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化学品。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电子化学品及通用电镀化学品。公司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科研合作地,2015年获得了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认定的“广州市三孚绿色电镀工程研发机构”,并于2016年验收通过。在国内企业中,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研究的企业之一,已成为国内表面工程行业影响力较强的表面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关键词: 同比下降